事情要从前天说起。
陈飞进前天早早离开公司,就是为了去国税局缴税,以便于给自己的分红定调。
陈飞进将那份国税局的纳税单据递了上去,接着说道:“这是国税局给我出示的纳税证明,以证明我收入的合法性。”
“乔处长,你觉得还有必要继续谈我的收入是否合法吗?这事情捅到国家纪检委那边,我也是占理的。”
乔处长顿时被整的哑口无言。
乔处望着这张纳税证明,再看看国税局那红通通的印章,脸色像是便秘一样,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对陈飞进的调查就这样无疾而终,陈飞进得意洋洋走出了纪委监察室。
陈飞进当时签订承包合同时,愿意一口气出三百万,为的就是让分红可以到自己口袋里。
省里面也没多想,不认为一家账户上没钱的厂子,还能有利润,哪有三百万香。
因此,最后机械厂在和陈飞进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也没有考虑分红的事情,一个即将倒闭的企业,谁还会在乎分红!
把钢铁厂交给个人承包,能顺利的发放工资,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直到陈飞进在广交会上签了一堆单子后,机械厂的领导班子才意识到,承包合同签亏了!
他们只能看着陈飞进吃肉,他们连口汤都不能喝。
因此,黄胜星稍微一鼓舞,所有人都同意收回钢铁厂。
陈飞进早就料到,机械厂的领导班子会耍无赖,看到自己赚了钱,一分钱的分红都不舍得给。
所以陈飞进干脆来个先下手为强,把钢铁厂的钱全都转到自己户头上,然后去交上个人所得税,造成税后合法收入的事实。
既然承包分红这种东西,在政策上还是模糊的,那当然是谁下手快,谁就占有话语权。
在占便宜这方面,机械厂的一群计划经济时代过来的老无赖,还真的斗不过陈飞进这个市场经济时代摸爬滚打出来的老阴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