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家的集体努力,总算是将犯罪成员1号销赃过程的录像给全部清理了出来。一如第五正之前所预料的那样,项链和耳环是一起出售的,其他价值较高的东西都是分开出售的,一共涉及四家店铺。
鸿祺典当行、宏鑫寄卖行、阳生寄卖行和泰阳寄卖行。
在典当、寄卖行业之中规定,若是不能拿出物品的购买凭证,那么就必须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并且手写一份证明材料。
基本上没有任何的意外,在四家店铺之中留存的身份证号码都是假的,至于手写的证明材料,笔记鉴定也是左手写就的。
这些东西除了能够证明当铺和寄售行的老板是“善意取得”这些物品以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用处。
“这些当铺的老板,可真是够滑头的呀,连个身份证都不具体核实一下,完全就是在走过场。”
李文兴接过技术科反馈回来的信息,非常恼火的抱怨了一句。
“规则是死的,想钻空子有的是办法。有身份证明,那么必然就会有人帮助制造假证明。
正是因为那帮犯罪分子觉得自己善于钻空子,善于通过这些空子去逃避法律的打击,才会前仆后继的去犯法。
只要那些当铺的老板在收东西的时候让那人摘下一次口罩,又或者稍微认真核实一下登记身份信息,这个敢于销赃的犯罪分子,咱们就能够将其给逮住了。”
不能顺着这条线索逮着犯罪分子,曾雅言此时也感到十分的气恼,不由得跟着抱怨了一句。
“一如你所说的,规则是死的,想钻空子有的是办法,就算那帮当铺的老板有这方面的要求,那名犯罪成员也会予以克服的。
例如说,他谎称自己感冒了,又或者是患了严重的过敏性鼻炎,不能摘口罩,身为一个素来以和气生财著称的当铺老板,又怎们可能会继续强求呢?
至于对于身份证件的核实,如果老板有类似要求的话,这名犯罪分子也可以以谎称是拿错了过期身份证,找个借口就直接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