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2 / 5)

释却很能适应气候,据说他祖籍在南方,小时候也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因此比剧组里别的演员更能适应,连拍戏说台词都显得游刃有余。

轮不到容初的戏份时,容初就抱个杯子在一旁观摩。单释无疑是天赋型演员,只要一开拍他就能很快的入戏,并且那种身临其境的情绪能够把对手演员也很快的带进戏中去。但是一旦拍摄结束他又能很快的从情绪中抽离出来,理智冷静的仿佛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演戏机器。

他有着绝对的自持力和演戏天分。

“这段戏拍的很好。”李盛的眼神从显示器上离开,笑着道,“乌眠跟单释很有默契,怪不得是合作过多次的老搭档了。”

乌眠饰演的是亡妻魂魄,活着的戏份不多,大多数时候是以披肩长发拖地白衣出场,脸上画了扮鬼的妆,她的身量很轻盈,有的时候被威亚吊着倒显得很自如,据说是以前演惯了古装剧的,因此吊着威亚演戏简直是手到擒来。

与乌眠相比,单释的演技更是不遑多让,他整个人的骨相很漂亮,眉眼精致又犀利,微微一笑时便带着点桀骜不驯的模样。但他这次演的贡士可以说与他本身的形象大相径庭。耐不住寂寞,忍不了欲望,是一个背着老婆出轨又不敢让老婆知道的小男人形象,外表道貌岸然,内心蠢蠢欲动,世俗而现实,贡士是旧社会许多读书人的缩影。单释把微表情处理的很用心,眉眼灵动的能够轻易让人猜出他的心思,从而达到一种啼笑皆非的效果。容初甚至觉得单释在拍戏的时候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影帝了,而是一个心猿意马的少年人模样,对爱情充满期待,却又无法忍受住小书童的勾引,矛盾而生动的鲜活着。

“下一场是容初和单释在书房里的对手戏,”李盛说,“容初准备一下。”

容初站起身来。

他已经换上了旧时富贵人家的小书童会穿的衣裳,是很干净清透的青色布衣。他的脸部线条非常优美流畅,因此即使把头发全梳了上去也不会显得脸型难看,反而会更深的勾勒出精致艳丽的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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