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油腻。
样貌清瘦。
浑身邋里邋遢。
也没有工作。
跟狗男人比简直天差地别。
可我还是答应了。
他同意我带着两个孩子过去,并且承诺会把他们当作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儿子们还小,我却废了,如果不另找出路,我们母子三人的结局,只有饿死在家里这一条路。
我,苟且偷生了。
可惜我的大儿子坚持要在家里等他那个不是东西的爸爸,我只得带着小儿子先过去,等他想通了再回来接他。
临走前。
我特意找了二姑子。
让她时不时下来看看她侄子,这是她老郑家的长孙,她弟不管,她当姑姑就该管,这是她老郑家欠我的。
我走了。
家里还有米粮,又给大儿子留了些钱,农村的孩子早当家,我并不用担心孩子会饿着。
然而,等半个月后我托人回来问。
却得知我大儿子辍学了。
被他幺姑送到千叶城当学徒。
她们说得信誓旦旦,找的都是熟人,一定不会有问题的。
我找不到人。
那个年代也没有电话。
再说,亲姑姑还能害亲侄子吗?
我只有选择相信。
半年后,大儿子回来了,是被抬回来的,到县里就不行了,意识完全昏迷,看着我喊了一声妈就没了声息。
眼角一滴眼泪没入枯黄的头发里。
才仅仅十二岁的少年永远闭上了他的双眼,结束掉他短暂的一生。
死男人没回来。
我捏着大儿子的手。
他原本肉乎乎的小脸变得无比消瘦发黄,颧骨高高凸起,胳膊跟腿一点肉都没有,像两根细细的铁棍,头发黏糊糊的,我还看到有虱子在里爬,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散发出一股十分难闻的气味。
我质问郑秋娥到底给孩子找的什么学徒,怎么连命都给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