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她飞快地盖住了自己的饭盒,委屈巴巴地抬起手指,对着人高马大的傅时遇说,“时遇,去,把飞蛾打死。”
“这么讨厌飞蛾?”傅时遇坐在那里,抱着双臂,十分狐疑,“闹到飞蛾妨碍到知心了?”
“对,妨碍到了。它总会让我想起我小时候的事。”南知心无辜可怜地眨动了眼睛,侧眸看着站在旁边的傅时遇,“时遇,你不知道,我以前喝水,有飞蛾掉进去了,好恶心。我后来吃饭,也有飞蛾掉进去。”就这样,她有阴影了。所以她说起时,还快哭出来了,“要是有飞蛾在,我不敢吃饭的。”
二爷心疼媳妇,单手在南知心的头发上挠了挠:“好吧,我赶出去。”
“可以用我的外套。”南知心推荐,主动递出去。
傅时遇摇头,只是将窗户打开,慢条斯理地走到了一边,关掉了电灯。
病房漆黑一片的时候,那只飞蛾,就慢悠悠地从窗户飞走了。
一离开,傅时遇火速关窗,拉窗帘。
南知心看到这样的操作,特别佩服:“老公,为什么你关灯,飞蛾就跑,而我关灯,飞蛾还是原地不动。”
“哦,这样的方法你试过?”傅时遇怀疑。
“试过的。”南知心眯着瞳仁,看着对方的脸,若有所思地笑笑,“试过了也没见飞蛾走啊。”
“没技巧。”傅时遇坐在南知心的旁边,把饭盒放到了对方的手里,声音清澈,“外面有光才会跑。好了,趁热吃饭。”
“嗯,吃饭。”南知心接过筷子,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傅时遇坐在旁边,看太太的吃相,想笑。
手指把头发捋到耳边,他又旧事重提了,“忘记跟你说,岳父已经认了沈夜这个儿子。你……不要难过。”
南知心握着筷子停了停,平常心地回答:“我知道我爸不会放弃认沈夜这个儿子,我现在也想通了。”
傅时遇嗯了一声:“虽然曾经是我最讨厌的人,但是他好像也很可怜,生下来就被当成棋子,跟胡初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