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第二十七号客人。
“咚咚咚”,像是金属钝器撞击在门上的声音,这位客人礼貌地敲了三下门。
“请进。”我说。
客人没有回话,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脚步声像西部牛仔穿的带着刺钉的那种长筒马靴,每一步都带着金属片之间摩擦的后缀声,有些沉重,有些缓慢。
“大人。”低沉的男性声音夹杂一股陈年烟草的气味。
客人弹了一下宽边牛仔帽,嘴里叼着一根雪茄,大络腮胡,一双忧郁的眼睛藏在了帽檐之下。
“可否借个火?”客人夹着雪茄,递到我面前。
“不好意思,这里不能抽烟。”我回答道。
客人有些扫兴地把雪茄收进牛皮背心的胸前口袋里。这件牛皮背心沾满了机油的污渍,边缘处已经被磨的发亮。
“请问我该如何称呼你?”
“约克。像纽约客那样,只是没有纽(York. Like New York but I’m nothing new.)。”
我在宣纸上写下“约克”:“好,约克,请问你今日找我是为了何事?”
约克左手抓了抓自己的络腮胡,重重叹了口气:“能帮我写封信吗?”
“为何需要写信?”
“若是不能抽烟,喝酒也行。”
“不喝酒说不出来?”我问。
“烟和酒,你总得给我个东西让我打开话匣子。”
约克粗大的双手合在一起摩擦,看起来有些紧张。他的指甲缝里也全是像机油那样的黑色脏污。
“行。”我转身取了一只陶碗,斟上了云酒给他。
“大人不跟着一起喝点?”
“今日就不了。”
约克喝了一口,被呛的连连咳嗽:“这地狱的酒,太冲了。要是有肯塔基产的波旁威士忌就好了。”
“只有这种酒,地狱里没有Costco,和人间比不了,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