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抵足而眠(2 / 4)

,甚至于赵荀本身就是乱臣贼子,是故他听到赵越这番话的时候,丝毫不感到惊诧,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现如今,民族与国家之见地,盖尚未分明,家重还是国重,谁可知矣?

东汉名士,看似前仆后继,尽忠王室,实多动于好名之私,挟一忠君之念耳。

世风日下,益以自私自利之恒情,而保国卫民之念,远不如其保家全身之切焉。

刘、石肆虐,北方之名门巨族,相率迁地以图自全,鲜能出身犯难者。

世家高门既然为保家全身之计,则苟得沃土,自必如大月氏之西徙,志安乐而无复报胡之心。”

说到最后,赵越长长的叹息一声。

“是故异族人少,却能辱汉,汉民人众,却非羌胡之敌手也!”

现在根本没有什么太过浓厚的国家概念。

毕竟到了西晋,还是有封国的。

异族人少,为何能够战胜人数更多的汉人?

还有一个原因赵越没有说,那就是异族人手底下有很多汉人给他做事。

这些并非是汉奸,实在是高门大族的人压根没有将平民百姓当人看过。

高门与寒庶之间,便有天堑一般的差别,更不说高门世家与那些泥腿子之间的差距了。

说到其中的差别,恐怕都不能说是同一个物种了。

阶级之别,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过了民族之别,这也是异族人能够成势的原因之一。

“少帅之论,别开生面,让李霞受益良多。”

李霞起身,居然对着赵越恭恭敬敬的弯腰行礼。

这礼赵越自然不能受了。

“老师,我可不能受你此礼?”

李霞却是不依,完完整整的给赵越行了一礼,这才说道:“这有何不可?孔子曾言:‘三人行必有我师’。今日我在少帅此处获益匪浅,自然以师礼待之,有何不可?”

听完李霞这番话,赵越也是明白李霞为何能够成为他那老爹的肱骨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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