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知无不言,“他运气不错,被贵人收入麾下,再也不用干刀口舔血的事情。”
百草诗正式从当事人口中,听到了陈广亮的名字。看来,锋王果然和赌坊、裴家有交集。
但仅仅如此还不够,一个战力强大的人,除非更强大的力量才能驾驭。用来做试验的小白鼠还不错,可百草诗也不能保证安全无虞。
“我还是那句话,我帮不了你。毕竟,我只是个小小的大夫。”
利剑平颓坐在地上,他怎么不知自己是异想天开,指望个医女救自己,他一定是疯了。可人就是这样,绝望之中想方设法活下去。
“姑娘,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能否告知我,你的名字。我死后到了地府,也会给你烧香念佛。”
百草诗背对着他,没有回头,“我姓百。”
“百,女郎中?你是金象医馆的女郎中?”利剑平再次握紧了栏杆,“百姑娘,你的周围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你,有很多人想害你,你需要一个打手,比如我,看看我!”
百草诗没有回头。
她知道,当她战在高处时,就会有无数的风霜刀剑、绵里藏针。与其需要一个打手,不如将自己变成一把剑。
不过,好可惜的小白鼠啊。
**
全聚坊今天来了个新客人,宽袍大袖,飒沓风流,披了一件锦色披风。
他进来后,是三七接待的。“客官是第一次来本店吧,在一楼大堂吃还是二楼雅间?”
元羡停在了酒楼的留言墙上,上面粘贴了很多顾客的小便签,有的笔走游龙,有的状如狗爬,但不可否认,这个酒家已经超出了寻常的饭馆,给客人们带去了很多欢乐。
这样玲珑心思,掌柜很了不起。
三七悄悄打量这位俊逸的不像话的男子,估计只有诗诗姐的相公可比,“客人用餐之后,会对小店有个印象,那么就可以写下来。我们也会送出一份小礼物。”
元羡抖了抖袖子,一双如玉的手全部显露出来,“姑娘,请拿一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