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芝兰弯了弯唇,可那笑容里却满是苦涩:“我当年,嫁过人。”
这件事儿说起来没什么可后悔的,但是面对庄子期的时候,不知怎么的,程芝兰便觉得有些难以启齿。
可有些话,她又非说不可。
“傅家……出事之后,家里曾经一度搁置了我的婚事,但也只有一年。”
那是她以命相逼,争取来的一年,为她的未婚亡夫守孝。
但第二年,家里便有了意见,两家只小定过,虽然交换了庚帖,可傅家满门一夜之间死绝了,自家好好儿的姑娘,就这么为一个没嫁过去的夫君守孝,这事儿程家接受不了。
更何况,家里只她一个女儿,上面却有几个哥哥,嫂子们各怀心思,总有那些将主意打到小姑子身上的。
于是第二年开始,家中便开始陆陆续续的给她说亲。
亲事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程芝兰自认此生都是傅家的人,自然不肯再嫁,与家里闹了几场之后,她做了一个大胆的事。
“离家出走?”
听得程芝兰说起的时候,庄子期也有些惊诧,毕竟他印象里的程芝兰,不是这样大胆的姑娘。
程芝兰点头,轻声道:“可惜我的运气不好,第一次离家出走,就遇上了劫匪。”
是平原伯救了她。
那个男人一柄银枪杀入匪患之中,将她救了出来。
那时,程芝兰原本以为自己要死了。
但平原伯给了她第二条命。
她说的简略,可庄子期却能想象的出来当时的情形,他一时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苦涩。
“所以你便嫁给了他?”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倒也是一段良缘,怪不得那人死之后,程芝兰肯为他撑起来偌大的府邸。
“不是。”
程芝兰摇头,蹙眉道:“是家里。”
被平原伯救了之后,家里便起了几分心思,再加上当时她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平原伯抱了,所以更让那些人动了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