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太阳这么大,你非要出来自讨苦吃。”
丁丧走在果州街道上,对身后的丁荒唧唧歪歪的抱怨:“待会力气耗尽了,我可不给你抓人吃,更不可能把你背回来。你自己看着办吧,死在太阳下不要怪我。”
丁荒依旧是黑袍、斗笠、蒙面巾还有皮手套,捂得密不透风,在阳光下微微喘息,低声问道:“我感觉自己的力量在快速流失。怎么回事,僵尸又不是鬼魂,为什么会怕太阳?”
丁丧慢悠悠的解释道:“僵尸虽然喜欢阴暗,厌恶阳光,但也不至于被照一下就受不了。而且你还是最不惧炎热的干尸,根本不怕日晒。”
“关键是你的灵魂刚刚复原,魂魄和身体没有完全融合,魂魄不能躲在躯壳之中避光,等于直接在阳光下暴晒,不怕才怪。”
丁荒呼了口气,又问:“这种状态,会持续多长久?”
“嘿嘿,那要看你自己了。”
丁丧笑道:“融合快的话,,三两天就可以了,慢的话,十年八年也不一定。更倒霉的,身躯和魂魄不但不能融合,还在不断分离,最后魂消魄散。”
丁荒抬头看了眼初升的朝阳,很是担忧:“清晨的阳光就让我这么难受,等到中午,岂不要被晒死?”
丁丧见他脚步踯躅,转过身来说道:“其实你的情况也不太严重,是你太过饥饿,魂魄虚弱,捱不过阳气。只要喝饱了血,在大太阳下行走一天也没问题。”
“怎么样?想喝血的话,咱们去弄一些来。”
丁荒也感觉神乏魂虚,只好点头道:“也罢,不要人血,禽兽之血就可以了。”
丁丧对他咧嘴一笑,招手道:“跟我来,保准让你吃到心满意足。”
转身就往一条街上拐去。
丁荒见他面色诡异,心中暗自警惕。对方肯定没有打消重新操控自己的心思,说不定前面就有什么陷阱等着自己呢。
“哼哼,你有你的算计,我也有我的后招!”
丁荒冷笑一声,拔腿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