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回秦牧身上。
她从来没有这么舒爽过,带着秦牧一路逛到了布庄,秦牧给自己挑选了一身白袍,和以前一样。
“太白了。”林烟雨有点嫌弃,重新找了一身天蓝色长袍,秦牧穿上去,俊的有点亮眼,十分自然。
“你要好好珍惜,就一身,不要撕烂了。”林烟雨还在叮嘱。
秦牧谨记,笑着点点头,说道:“我也给你买一身。”
既然是留念,自然要双方都有。
谁能想到,林烟雨欣欣然抱着他穿过的那一身,仔细嗅着上面的气味,满心欢喜。
秦牧勤洗衣服,那一身白色长袍洗的太多,已经有一点发黄,上面都是皂角粉的味儿,十分的清新。
她穿在身上,像是披着一个麻袋,有点滑稽。
不过,她脸蛋长得太过于可爱,所以看上去格外有趣,让人喜爱。
她很喜欢秦牧这一身的味道,嘻嘻笑着说道:“就这一身吧,我很喜欢。”
“那我的裤衩呢,总要还我。”
林烟雨瞬间瞪了她一眼,眼中都是着急,说道:“我都给你买了一身了,附赠个裤衩怎么了!”
秦牧哑然,总感觉她像个女流氓。
“还有鞋子。”
“也是我的!”
秦牧的鞋子太大,她穿着自然不合适,走起路来像是拖鞋一样,“吧嗒吧嗒”作响,不过她竟然十分喜欢这种感觉,开心得很。
她格外霸道,占着秦牧一身,一件都不给秦牧,买了一身之后,从背后一推秦牧,跟秦牧离开。
回去之后,她让酒保上了几坛酒,坛子很大,一坛有五六斤。
而后,她把自己一阵灌,很快就酒过三巡,她喝的烂醉如泥,粘在秦牧的身上,像是一个活的八爪鱼,吸在他身上下不来。
“秦牧,你就带我走嘛。”她声音糯糯软软的,像是加了蜂蜜的糯米,甜的发腻。
“不带。”秦牧十分清醒,只说了一句。
“你不带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