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
鞋子太肥了,穿在脚上会打滑,不跟脚。
用匕首扎了几个小孔,穿上皮绳,这样就相当于有了鞋带,木子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一只鞋子上两根鞋带,这事不是一般人能想到的。
终于完工了,如果能选择,木都头宁愿去杀李元昊也不会再做鞋了。
拿过去给蓉兰套到脚上,又费劲的把鞋带都系上,蹲在那里仔细端详了一番,连连点头道:“难道本都头上辈子是个鞋匠?”。
看了一会儿,又期待的道:“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不知道走起路来怎么样”。
话音刚落蓉兰却立刻站了起来,围着火堆走了一圈,笑着道:“很合适,很舒服,谢谢叔叔”。
木子依然蹲在那里,仰头看着满脸笑容又满脸泪水的蓉兰,问道:“什么时候醒的?”。
蓉兰有点不好意思的道:“你给我擦药的时候,伤口擦了药有点杀的疼……”。
木子看了看东边的启明星,无语的道:“所以你就躺在那里,看我忙活了一晚?”。
这丫头良心大大的坏了,哪怕你随便搭把手也行啊,木都头手脚并用的折腾了一整晚,你就这么看着?
蓉兰走过来蹲在他面前,认真的道:“叔叔,我觉得做你的女奴也不错”。
木子歪到她的毡子上打了个哈欠,嘟囔道:“你还真是没出息,一双鞋就把自己卖了,本都头不稀罕女奴,你还是继续做仆人吧”。
蓉兰笑着躺在他身边,故意往他身上挤,把脸上的泪水都擦到木子身上。
当一个人刚刚经历了痛苦磨难,第一个对她好的人,会让她感到加倍温暖。
木子越是想把她推开,蓉兰就越想挨着他。
木都头已经戒色挺长时间了,蓉兰这丫头长得相当不错,可悲催的是她只有十五岁,这完全超出了木都头的底线。
没办法,只能使用转移大法,木子问道:“我们要往东走,你从哪个方向来的?”。
蓉兰果然不再硬往他身上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