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电影和小说里,主角拿着一架古筝就弹的飞起完全是扯淡。
古筝弦硬,不带假指甲也能弹,但声音很难听,除非是长年累月都是用手弹,把手弹起老茧。
“老师,我来帮你缠绕胶布吧。”
指甲给方景,傅小棠顺势起身来到他的身边,众目睽睽之下口袋里掏出胶布,拉起方景的手细心缠好。
几百双眼睛盯着她,傅小棠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我去,刚刚明明都起来的,慢了一步,被抢先了。”
“你妹哦,这么近距离牵方景的手,为什么不是我?”
“我承认,酸了。”
双手缠绕好,方景道谢,“谢谢,能来个人帮我把古筝移到讲台前吗?”
“我我我!老师,我力气大。”嘻嘻一笑,傅小棠卷起袖子就要开始搬古筝。
“你一个搬不动,我也来。”第一排,一个穿着黑色卫衣,齐肩短发,戴帽子的的女孩出来帮忙,这是傅小棠的室友段清雪。
“我也要帮忙,大家一起快一点。。”
“还有我!”
“都回去坐着吧,用不了这么多人。”方景失笑,“我们三个人足够了。”
如果不是他手指不方便,其实两个人就足够。
搬来一把椅子坐在古筝前,方景活动手指,古筝嘛,要的就是手速,恰好,这是他的特长。
而且他也练过一段时间古筝,技术还可以。
不知道是不是重生优势,他学东西很快,吸收能力是一般人的几倍,很多事情老师讲一遍就懂,剩下的就是独自练习。
方景觉得如果当初继续读书下去,或许将来考个211,985不是问题。
深呼吸一口气,在众人的目光下,方景聚精会神开始弹奏,飚手速的时候到了!
开局就是幻影指。
一阵凶猛快速音节从他的手指间弹奏出来,完全不带停歇。
“我去!这是什么手速,太猛了吧?是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