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斯拆枪并不是为了炫耀。这把枪太久没用过了,他需要把枪拆开上油和擦拭。
AR-15比起AR-7,非常依赖保养,它可不像AR-7那样用卫生纸擦一擦就行了。
AR-7在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了野外生存条件,所以结构极为简单,而且对保养要求极低,就算是枪管堵住了,只需要将枪管拆下来往硬物上用力顿几下,装上后就可以继续开打。
万斯一边擦拭拆成零件的枪,一边向艾格讲解和展示零件与结构。
当年在董王最辉煌的时候,万斯还经常带着这把枪和民兵协会里的战友们一起去野外BBQ、打靶。
身为MAGA必须要带大枪,你要是带一把格洛克或是AR-7,你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在董王背叛他的子民后,再加上经济状况越来越糟糕,大家也都没心情和精力去组织野外打靶。
万斯的这把AR-15最多在MAGA或是民兵集会上,才拿出来当做勋章一样挂在胸前炫耀一下。
再后来,万斯把枪弹都分离,又过了一阵,他连子弹藏哪里了都忘记了。
随着万斯一边擦拭和组装,一边嘀嘀不休的给艾格讲解这把枪的辉煌,艾格明白了。
不管是大house、魔改的枪支还是那群红脖子,曾经的他们都共同辉煌过,这些还一度成了阿美利坚的象征。
但是在没落了之后,哪怕是最懂他们的董王也没能再创辉煌。对这群人而言,也许世界末日在多年前早已降临了。
花了十多分钟,万斯将AR-15擦拭和组装完毕,他打开子弹盒,取出子弹压到弹匣里,他装了20发子弹后,将弹匣装上,轻拉一下枪栓,AR-15发出了诱人的“咔嚓”声。
“来,试一下?”万斯提着AR-15递到艾格身前,艾格犹豫了一下后,摇了摇头。
要拒绝如此的诱惑是很难的,但是艾格清楚,自己要是摸一把AR-15后,估计就很难放下了。
有道是由俭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