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觉得,步明的两个要求,第一个版权才是重点,一千万只不过是买个保证罢了。
成为股东了,可能版权就有自己的想法了,是这个意思吗?
那这个意思他们还得好好考虑一下。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丁薇都没有在网上写过小说,更加没有签过类似的合同,这会儿是两眼一片空白。
但是之前也有一个写网络小说的朋友,对于一些福利多少也听说过,可是做合同……不仅仅有福利就够了。
好在有钱无所不能,学校里听说也有人在网站写小说,丁薇辗转拿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花了一点小钱,就看到了对方的合同。
这是不合规矩的,但这种事也没办法界定,她只能含糊的打个擦边球。
……
网站合同,无非是确定几个关键点。
一,是签约人和笔名
二,是如何分成以及有否奖励
三,就是版权归属。
在丁薇的印象中,十几年后,网站合同已经发展得很是全面。
根据写作水平签人和签笔名都有可能,还有可能加上年限和字数要求。
分成一般都是五五,分订阅收入和打赏收入,极少数会在三七,顶级作者不在此列。
奖励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全勤奖,排名奖,完本奖励。
版权归属于网站,延续到死后二十到五十年……这也是争议比较大的一点。
如果卖出版权,那么网站将会与作者二八或五五分成,都有可能。
……
但她毕竟没有亲自研究过合同。
事实上,合同那么多,真正签约的那个作者自己估计都从来没认真看过,也只需要确定每个月能收多少钱就行了……
在这种情况下,丁薇自然能了解的就更少。
而此刻参考了学校那位网络小说作者的合同,在结合自己曾经隐约听说过的,她心里也有了想法。
……
这时候,点家网站也是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