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以后,柯怡对着助理小孙发过来的信息发了会儿呆,心中挣扎了很久,还是为了那两百块起床了。
她到的时候边册已经在了,脚边蹲的依旧是金坷垃。
带着大型犬出门的回头率总是会特别高,尤其像是金坷垃这种毛色特别好而且很有精神的大型犬。
身材高大面容冷峻的男人却牵着一条治愈系的金毛,反差巨大却格外养眼。尤其是男人和狗有互动的时候,漆黑的眼中带上了罕见的暖意,使得他整个人都温和下来,像是打了柔光一样,
这个男人把狗宠到了天上。
陪跑了半个多月,金坷垃已经认识柯怡了。或许是闻到了她的气味又或者是听到了她的脚步声,金坷垃朝她这个方向靠近。
今天,边册破天荒地放开了狗绳,任由金坷垃朝柯怡跑过去。
察觉到边册看过来,柯怡立即收回了视线。等金坷垃跑到面前蹭着她的时候,她笑着揉着它的脑袋,动作竟然跟它的主人十分相像。
柯怡自己没有察觉,不远处的边册却发现了,他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金坷垃仰着脑袋用鼻子蹭柯怡的手掌,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不敢让边册等太久,摸了摸金坷垃后,柯怡就牵着它走了过去。想起昨天的事情,她是觉得尴尬的,除此之外,这么被他看着,还很不自在。
边册的目光毫不避讳地从上到下扫了她两遍,像是在刻意提醒她昨天的事情。
出乎他意料的是,面前的女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脸上慢慢泛起红晕,然后羞恼地看着她。她今天的目光有些复杂。
察觉到这一点,边册没有说什么,而是提醒她:“先带金坷垃去跑步。”他不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人,偶尔对人产生兴趣多半也是因为他性格里的恶劣。
本来就是来陪金坷垃跑步的,柯怡当然不会拒绝。边册这个“先”字用得很微妙,明确地告诉她之后有话要跟她说。
依旧是绕着湖滨大道跑,柯怡有些心不在焉,心里想着今早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