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他和之前玛丽放出的眼球一模一样。
全黑色,后面拖着一些血管之类的组织。
姜风漂浮在空中,忽然恍然。
自己居然会飞了。
“靠!所以到底怎么吃东西啊!”
还是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
姜风疯了。
难道要靠滴眼药水的原理,让眼球吸收血液?
等等。
血液?
姜风像是想到了什么,忽然漂浮到了草原狼的尸体上空,大约十厘米处。
此时。
他意念一动,忽然调动起屁股后面的血管等组织来。
他发现,这些血管类的组织就像是他的手和脚。
只要稍微的熟练,就能熟悉起来。
经过一番练习后,他试探性的伸出一条血管,探入了狼尸的伤口处。
狼尸是被他用爪子拍死的,所以露出的伤口中有血液汩汩流出。
姜风就是让血管探入了这些血液里。
忽然。
他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占有欲。
这是有别于食欲的欲望,但是比食欲更加的强烈。
几乎是本能的,他控制着血管开始吸收血液。
吸溜~
一大股血液瞬间被他吸入了体内。
眼球的身躯瞬间鼓胀了起来。
姜风感觉,自己似乎饱了。
这么快?
嗖。
姜风开始慢悠悠的漂浮起来,在附近的区域飞来飞去。
如果这一幕被其他人看到,一定会吓个半死。
一颗眼球,拖着一截血管,在半空中飘来飘去。
实在是诡异与恐怖到了极致。
但是。
姜风自己却是飞得不亦乐乎。
飞行可是生物的本能欲望。
人类对天空的渴望自古有之。
哪怕是发明了飞机,但那也只是借助机器飞行。
像他如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