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了,老板,我不骗你!”古遥说话的同时暗中咒骂着,死吝啬鬼,在赌桌上那么慷慨,对员工却是那么小气。
费坦这回倒是没有再怀疑,将那枚金币放入怀中,再从柜台掏出两枚银币,连同先前的六枚银币一并给回古遥:“好家伙,连金币都下手,你这小子倒是越来越大胆了。”
古遥干笑:“没事,方才我查过了,那两位步兵的兜里共剩下十八枚金币,三十二枚银币,还有十五枚铜币,连一加一等于几都要算上半分钟的他们少了几枚不会记得的。”
在那一瞬间,他竟然就查探清楚了步兵的钱币底细,这就是盗贼的本领!
盗贼并不算一种职业,至少没有经过公会的认证,他们只是一群犹如过街老鼠般遭人厌恶,人人喊打的群体,但为了称呼方便,人们还是给这群家伙起了盗贼这个称谓,也算是默认职业之一了。
盗贼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顺手牵羊,但他们窃取的不仅仅是财物,还包括秘密,小到通奸贪污等私人**,大到政治阴谋,都可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所以盗贼是一个非常惹人憎恶的角色,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因为就连最亲近的人,都害怕自己的秘密为他人所知。
盗贼相互间也不会成为朋友,他们通常只是搭档,为了窃取某些难度较大的宝物或消息而利用彼此的优点共同合作,事成之后便形同陌人,因为他们间互相也不敢信任对方。
这就是盗贼,总是生活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得光,整日警戒别人,也被别人警戒着。
在罗奥帝国期间,被抓到的盗贼是要被活活烧死示众的。
“哼哼,什么正经事不干,偏要做盗贼!”
费坦骂骂咧咧中走开了,留下古遥独自一人。
看着自己双手,古遥有些无语。
说实话,就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当上最为人所不齿的盗贼。
或许,是因为世道所逼吧。
这个世界是片充满着剑与魔法的地方,叫卡迪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