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嘉懿,男,三十岁,罪名懒惰,居住地,地狱公寓。危险程度五星,已知能力有可操控金属,玻璃,雷电,其余未知,分类属怪兽。
看着自己的通缉令,龙嘉懿端着纯白瓷杯,正慢悠悠的喝着椰果奶茶,巧克力的香味让人沉醉。
房间里播放着舒缓的轻音乐,整个人靠在柔软的单人沙发里。
“真好喝,火候刚刚好,差一点就煮糊了。”
龙嘉懿正在悠闲地喝奶茶,有人敲门,龙嘉懿放下茶杯,来到门口,打开门,隔着防盗门链,一个信封被递了进来,接过信封,送信的就离开了。
回到沙发上,拆开信封上的火漆。
“噢,这股香水味,一定是那个爱穿粉色西装的男人。”
谭维斯公爵优雅的用手帕捂住口鼻,打了一个喷嚏,手帕上是粉色的,他的西装衬衫,鞋子都是粉色的。
一头半长的卷发,也是粉色的。就连整个房间的家具,装修,全部都是粉色。
信的内容是一项任务,龙嘉懿收拾下东西就出门了。
人间,龙嘉懿寻找着目标,不知道哪个幸运儿,会成为公爵的晚餐。
街道上人来人往,龙嘉懿寻找着,不远处一个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二十岁上下,穿着一身黑色运动装,此刻拎着一个哭泣的小女孩,小女孩拼命反抗着,哭着。
龙嘉懿好奇的走过去,拦住少年。
“你是他的哥哥吗?”
“叔叔他不是我哥哥,他是人贩子!”
“你看起来也就七岁,谁教你的呀?”
“我和家里的保镖走散了,呜呜呜,下次我一定要听保镖叔叔的话。”
通过对话可以看出女孩的家庭非富即贵,少年只觉得女孩在吓唬他,他现在只想把这个小孩子带走。
“等一下,这个女孩我要了,出个价钱吧,就看我可不可以负担得起。”
“十万!”
“可以。”
“你身上哪有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