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在门边,横流到厨柜下面。
门边那摊血上还有一截穿白衣的手臂,是及肘的右臂,孤零零掉在地上,白衣已经被浸红了大半。
尼尔避开地上的血走进去,确认了安全之后,莱恩和威尔马斯很快跟进来。
他们闻到浓重的血腥味,还找到了厨房里的第三滩血,藏在墙角,浸泡着三颗硕大的土豆和一串劣质的银项链。
他们被吃掉了。
尼尔想起死在号角报社的那个鹰脸男人,他的身体被吃了一半,那种在进食过程中缓慢流淌出血的现场就和眼下的厨房一模一样。
他捡了根叉子钩起地上的项链,对着光,看着近乎干涸的血的残浆。
“墙角边的是帮厨的厨娘。”他说,“门边那个看手的衣着应该是主厨,那么案台边上那个就是副厨。”
“他们死在自己的岗位附近,只有主厨可能有逃跑的企图,所以袭击他们的怪物至少有两只,也可能是三只或者更多。”
“这种猎食的场面……”
尼尔兀地停住。
他想明白了,先前在推断警察思路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违和。
号角报社!
即便酒吧老板班路易隐瞒了发生在酒吧的那场袭击,齐里卡的警察也不该对超自然的怪物一无所知。
因为尼尔留在号角报社不仅有鹰脸男人被吃剩一半的尸体,还有那个被尼尔爆头的不可名状的信徒。
普罗耶.罗米尔一直在掩盖痕迹!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怪物的存在!
可报社那一战警察来得非常快。
如果他在掩盖痕迹,当时他就应该躲在报社附近,应该看到了尼尔和莱恩离开现场。
可他为什么不提前展开猎杀。
如果他不想让人知道怪物的存在,为什么一直要等到尼尔拜访罗米尔宅才开始发动针对性的袭击?
难道他发动袭击的原则不是【知悉】,而是【妨碍】?
妨碍什么?妨碍谁?罗米尔宅有什么?又或是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