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棒。”他抬头看向了姜云,笑道:“我这辈子都没想过一道普普通通的鸡肉能做到这种水准,厉害。”
话音未落,这男人便毫不犹豫地用筷子夹起了一块肥嫩的鸡腿,丢到嘴里嘎嘣嘎嘣地大嚼起来。
苏旭龙吃饭的时候与常人不同,他自幼就胃口奇佳,而且牙口和颌骨的结构也格外发达。
这一口下去,竟是直接连肉带骨一同轻易咬碎,将那非常结实的走地土鸡的腿骨当做薯片那般咀嚼着。
事实上,不单单是鸡的骨头,哪怕是更加坚硬的猪骨、羊骨、牛骨,苏旭龙也能够将其咬开,嚼碎,尽数吞入体内。
要问苏旭龙为什么有这种习惯,因为......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喜欢这么吃而已。
将那一大块鸡腿带着骨头一起吞掉后,苏旭龙松了一口气,拿起一旁的酒杯给自己倒上了红酒。
这“酒香三杯鸡”用了红酒来代替米酒进行烧制,照理说会显得偏酸。
但因为用的是最为上层的高品质红酒,那股醇香反倒吊起了土鸡的那种香味,混合在一起格外搭配。
更何况,姜云为了炖煮这一锅三杯鸡,可是整整用上了一整只的珍藏红酒.......单单那酒的价值都抵得上一辆车了。
因此一口下去,弹牙的鸡皮、有韧性且鸡味十足的鸡肉、鸡骨里甜美的骨髓,还有那股浓重的红酒香气一同爆发出来。
强烈的味觉刺激犹如海啸一样在嘴里翻腾着,那感觉真的是太美妙了。
如此美食,怎能不配美酒。
于是苏旭龙拿起酒杯,倒上了一杯跟制作这道美食一模一样的珍藏红酒,然后一边吃一边喝,吃得那叫一个痛快。
因为是用同种酒类烹制的三杯鸡,所以跟那种酒自然吃起来是非常搭的,二者叠加之下甚至有一加一等于三的效果。
但苏旭龙这边吃得痛快,另一边的苏月见跟白檀却是目光怪异地看向了他。
怎么回事?这盆三杯鸡......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