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嬴政也在这个村庄生活了下去。
…………
两个月后。
此时的嬴政已经完全熟悉了一名佃户之子的人生。
一开始他死活也吃不下糟糠粥。
现在他甚至觉得一天两碗糟糠粥已经是人间少有的美味。
要知道,他原主母亲,甚至只有怀孕的时候,一天才能喝上一碗糟糠粥。
偶尔能吃一顿野菜,就已经是改善伙食了。
这个时候,嬴政也才终于知道,
自己父子为什么每天都干繁重的农活,却还是一副皮包骨头的模样。
每天连饭都吃不饱,能壮的起来就有鬼了。
不过幸亏嬴政年轻的时候打过几年的猎,
甚至对于马术也十分娴熟。
因此他自告奋勇,替庄主家的少爷放牧那匹猎马。
又自制了一把猎弓,在农活没那么繁重的时候。
还能跑到不远处的牛头山里,射上几只野味。
当然,出身宫廷的嬴政自然知晓政治与权谋之术。
他将收获来的一半野味送给了庄主家,
换来了庄主对嬴政平时偷骑那匹白马的纵容。
当然,前提是不能累到那匹马,否则来年的地税起码要加上两成。
有了剩下的野味,嬴政这一家三口,虽然不说是衣食无忧。
起码不至于饿的满脸都是菜色。
偶尔能吃一口肉打打牙祭。
就连怀孕的母亲,气色都好了许多。
其余人家可不像赵政家里一样,有足足两个壮年劳动力。
至少在嬴政穿越过来的第三天,就亲眼见到一家子人活活饿死的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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