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也要把它收服,不然我就不罢休。
马王跑的挺快,但是我跑的也不慢,总体来说,我还能跟在后面,不被甩丢。
要说耐力,人类的耐力才是动物中最强大的,原始的人类,就是靠耐力,活生生的把猎物累死的。
马这种生物耐力虽然还行,但是和人类是没办法比的,又是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马王终究是跑不动了。
毕竟,它已经跑了快一天了,而我,虽然也很累,但是我都是骑在它身上的,总是比较省力气的。
马王停下了,它在原地吃草。
我过去给它屁股一脚:“跑啊,你他妈还跑?”
马王往后踢了一脚,但是被我躲过去了,然后我又给了它好几脚,马王没脾气了,不敢还击,也不敢跑了。
我哈哈大笑,过去拽着它的鬃毛,纵深一跃,直接跳到了马王的背上,我也不着急,让它先吃点东西补充一下—体力。
骑在马王身上,我感觉视野都宽阔了许多,在夜色之下,望着茫茫草原,我放声大笑,充满畅意。
花费了快十个小时,还是把马王收服了!
等了一会儿,让马王吃了点东西,我双腿一夹马腹,双手拽着鬃毛,让它往营地的方向开始走。
说实话,跑了这么久,我早就不记得方向了。
但是,这边都是草原,而营地是依山而建,并且是山脉的最后一部分山,还是比较好找的。
骑着马王,感受着夜晚的微风,我眯起了眼睛,当初我买了人生第一辆汽车,感觉都没这好。
我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给我跑,你刚刚不是很能跑么?”
马王很累了,但是它现在已经彻底服了,只能拖着疲惫的身体,加快速度,继续奔跑了起来。
眼前的山越来也大,突然,我听到了远处有喊声。
“李浩!”
“副城主!”
“李浩!”
“副城主!”
营地的人!
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