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素质提升了好几倍,但此时我是在马王的背上,是它的主场,我的大部分力量都发挥不出来,主动权完全在马王的手里。
所以,我也只能玩命了。
此时,出来收服马王,让我多出一个交通工具这个理由之外,我还有另一个理由坚持。
那就是——征服!
男人天性就喜欢骑马,刚喜欢征服烈马,这一点就如同男人喜欢征服各种女人一样。
这是本能!
不过,说成赌气也不差。
现在,我和马王无疑是较上劲儿了,谁都不肯服输,虽然这里没有围观群众,不存在失败后丢脸什么的,但是真的要是收服不了马王,我心里这关就过不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天色开始昏暗了起来,马王却是丝毫没有疲惫,跑起来依然是迅捷勇猛,这让我对它更加喜爱了,也更加不肯服输了。
它不累?
巧了!
我也不累!
那就看看到底谁能赢吧!
马王继续狂奔,甚至除了那三个手段之外,还发展了另一个新手段。
它开始急转弯,和之前不同的是,马王把身体的一侧几乎与地面接触了。
就像是摩托车骑手压弯一样。
这么急的弯,毫无疑问,我也要和地面接触了。
不过好在地面草地湿软,就算是我得的腿在地上蹭,也受不了,只不过时间久了,我的裤子都磨破了。
随着时间的退意,我也不是一直被动应付马王的手段,慢慢的,我也琢磨出了一些操控它的手段。
比如说,它再急转弯,想把我蹭在地上的时候,我就会提前跳起来,跳到它另一侧,等它跑正之后,我再重新骑上它。
而且,慢慢的,我还可以通过拽它的鬃毛,去操控它的方向了。
当然,马王不会甘心被我操控,每当我试图操控它只会,它都会报复回来。
不过它到底是个畜生,脑子没有多大,也就会那么几招,用多了之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