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
没错,给苏晨的第一感觉。这件奇怪的官司,是一场走私案件!
不过现在看来,这件走私案,货运公司的高层是并不知情的。
不然这场官司,也不会让苏晨这个陌生的律师为他们辩护。
想到这里,苏晨也不能再平静下来。
他连忙发了几封定时邮件回沪市,让在沪市的团队,好好搜查这次事件中货物的情况。
不仅如此,苏晨还在其中再三嘱咐,要他们用第三方信息收集公司去处理这件事情。
做完这些事情,苏晨也没有休息。
他登陆海关的网站,根据信息查找起这次出事货轮的具体运输情况。
果不其然,报备的运输物品中,少了这么一批与资料中数量和价格相同的货物。
既然海关没有查到这批货物,那么那家委托货运的公司,怎么敢上诉,提交货物损失的呢?
而且有合同在,货运公司这一方也未必没有胜算啊。
不过平心而论,即便合同有这个附加条件,当一方没有购买保险时。
可以邮件或者任意形式通知货运公司,由货运公司购买保险。保险金额,由委托公司承担。
想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苏晨心里清楚,多半是货运公司的中层出现了问题。
如果不是负责接受货物清单,确认上报的中层将事情隐瞒了下来,不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如果他两眼一抹黑,用货运公司提供的资料去打官司。
说不定对方会拿出已经发送过的邮件或者其他的证明,表明公司在货物运送前,已经通知货运公司购买保险的事情了。
到时候缺乏证据的他,多半会败诉。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一条完整的犯罪途径便出现在了苏晨的面前。
委托货运公司买通货运公司中层,除了签订这有很大漏洞的合同外,还利用货轮进行非法走私。
不仅如此,因为货物被人为损坏,造成了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