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
秦若冰心念一动。
眼前便出现了一道光幕。
光幕里,正是李长歌登上缥缈峰的画面。
一袭白衣出尘,俊俏到没话说,如同从画卷中走出的仙人。
秦若冰盯着那张帅脸,眸光涌现一抹回忆,摇了摇头道:
“他什么都好,可惜却不喜欢僵尸。”
她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怨叹,表情无奈,似乎心中有委屈般。
在秦若冰的印象中。
李长歌有三个大缺点。
一是他讨厌甚至憎恶僵尸。
僵尸刨你家祖坟啦?
二是没眼光。
我是僵尸怎么了?除了长生不老和身体冷一点外,和你们人族有区别?
三是胆子小,疑神疑鬼,被害妄想。
我要杀你的话,你这小辈早就没了,哼,防着谁呢?
三年前。
秦若冰在一个古遗迹中迎来了人生最可怖的天劫,距离不死不灭又近了一步。
当时九死一生。
不,准确的说,若是没有李长歌,她或许就一命呜呼,僵命不保。
僵尸尤其懂得感恩,百倍还之也嫌不够。
所以秦若冰即便是讨厌男人的阳气,且在当时被李长歌完全看光的前提下,却依旧记着李长歌的大恩情。
在李长歌重伤之际,选择让他成为了唯一被自己咬的男人。
将自己的本源精血渡给他,换掉他的普通人血。
精血能帮他恢复伤势,助他改善资质,提高体质,增加恢复能力等。
虽然说这还不足以报答救命之恩,但也算是开了个好头。
甚至秦若冰还想着,等将来自己不死不灭了,也要让李长歌永生不死。
但不得不说,人类的血可真难喝啊,想吐。
僵尸不会轻易咬人,尤其是秦若冰这种,咬女人等于将对方看作亲人姐妹了。
而若是咬了雄性,那便是等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