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队有九十二人。
他们身着皮甲劲装。
背着长弓箭囊。
腰间系着麻绳,那上面挂着匕首短刃,剥皮刀。
猎队这群人是族里最精装,战斗力最强的一批青壮年。
他们出发一次,要保证带回来的猎物能够供给聚落族人们五到十天的生活。
以前一支氏族能出去捕猎的顶多也就十人左右,有接近二十人便算是大型猎队。
接近百人的规模让新加入进来的陶水氏族成员们很不适应。
但安全感也成倍的上升。
毕竟要是在野外草原上不小心遇上凶兽,那几乎是在死亡的悬崖峭壁上走了个来回。
大多氏族内能出去捕猎的青壮年,遇到意外死亡的,基本上全都是被凶兽给吃掉了。
这一路上他们轻装疾行,遇到一些野兽也仅仅是扫了一眼。
塔大不允许他们在路上对那些单独出没的野兽出手。
“往东方走三十里,嘿嘿,就能遇上鹿群!”
塔大满脑子里都是李响对他说的话,数百只野鹿集成的鹿群。
只要能带回几十头,就能保证聚落里族人们半个月的食物。
晒制成肉干的话,储存时间还能更长一些。
至于巫还提醒到,有一支在暗中潜伏的狼群也盯上了那支鹿群。
反而没被塔大放在眼里。
在快要临近目的地时,塔大让所有人原地休整。
疾行三十里,他们也该恢复一下体力。
塔大从怀中摸出了被兽皮小心翼翼包裹的骨笛。
有这件巫亲手制作的巫具,即便是狼群真的敢对他们进行报复性攻击,塔大也不怕。
要知道数十只狼组成的狼群,其危险程度还要远超过凶兽。
狼群能在头狼的指挥下,有组织有规模的发动进攻。
得亏他们现在猎队的人数也有近百人。
要是之前十几人那种小规模的猎队,遇到狼群只有躲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