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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先去嵩山(1 / 4)

已至残秋,秋风瑟瑟,木叶萧萧,夕阳满天。

萧瑟的秋风木叶下,站着一个人,他掌中有剑。

虽然只是一柄黑铁劣质的剑鞘,没有甚黄金吞口,也没有宝石点缀,但江湖中不认得这柄剑的人几乎没有了,不知道他这个人的也几乎没有。

他的人十二三岁就成名江湖,而他的剑名满天下也不足两年时间,如今他年龄还不足二十,这柄剑已成为人人称道,谈之色变的神剑。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章写得再好的人,也不敢自夸自己的笔墨乃是天下第一;反而武艺高强的人,却往往自夸自己的武艺盖世无双,无人可敌。

但凡武林人士,行走江湖之人,多数桀骜不驯之辈。所以江湖上死人才多,争斗才多,因为任谁都不会自认不如,混迹江湖,有时候颜面可比命还重要。

自然这也并非绝对。

有些人总会凭借自身技艺,压服天下,任意已经成为了这样的人。

一年前,当任意下得少室山后,天下第一、天下无敌等诸多名号就落在了他的头上,也造就于这一年来,任意过的是那么地闲适。

司徒百济为他在西湖建了个庄子,这一年他就住在西湖湖畔,他从五岁开始,花了七年时间就把武当派三十三种绝学练成。

然而从少林回来,仅在西湖边小住一年时间,少林七十二绝技,除去已经失传的,他又全部练成了。

五岁那时方才习武,自然比不过如今。

一年前,任意本以为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但现在,他不过是想做些还未完的事,然后再离开这个世界……

“任大哥,我们该走了。”

声音既娇且嬬,语音柔软清脆,还是那张圆圆的脸蛋,还是那个天真烂漫的模样;只是那双很精灵的眼睛变了,如今的曲非烟,眼神中只有骄傲。

“对啊,该走了。”

说着,任意挪动了脚步,接着自山道向山峰走去。

他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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