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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汉高(2 / 4)

没可能躲过他的子弹。

哪怕如今他已经是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老人,依旧是欧洲最顶级的混血种之一。

他的腰间别着两把炼金转轮手枪,曾经的传奇“德州拂晓”。

0.5英寸马格努姆手枪弹,即使是普通弹头也可以一枪打翻大象或者河马。

但汉高的枪内填装的并非普通马格努姆手枪弹,弹头上镌刻着复杂的花纹,足矣击毙次代种级别的纯血龙类。

“如果是一头龙王,我还勉强可以交的上手,但他不一样,他曾在东京将白王斩落。”汉高说:“我能在他手上坚持多久,一分钟,两分钟,或许一息之间我就已经落败。”

“果然,秘党是我们当中最烦人的一个,他们总能找出一两个怪物来恶心我们。”少年不满的说:“就和弗罗斯特一样恶心人。”

“你这比喻真是……恰到好处。”汉高说:“我也觉得弗罗斯特是个没妈的野种。”

混血种的世界,没有人不讨厌那只蹦跶的恶犬。

“或许……我们可以尝试和他达成条件。”少年眼神一亮:“既然不想和他成为敌人,那就不与他为敌。”

“你不会是想从秘党手上挖人吧?”汉高还以为他听错了。

“加图索那边对他抱有很深的敌意,而且据我所知他还把加图索家的那位少主在那什么,哦,对了,自由一日上打成了猪头。”少年说:“看起来秘党对他不怎么友好。”

“加图索家代表不了秘党,而且如果没有意外,他未来就是秘党的领袖,他为什么要放弃所拥有的的一切,和我们结为盟友。”汉高说。

“试试看,毕竟秘党能给他的,我们也可以。”少年兴奋的说:“混血种的世界可不是秘党一家独大。”

“比起和他达成盟友,其实我觉得你让昂热投靠龙类更合理一些。”汉高说。

“算了,到时候再说吧,谁知道昂热舍不舍得把他派到欧洲来。”少年说。

“你派去西藏那边的人回来了吗?”汉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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