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甚至散发着莹莹的光。
这双手在原著中,沾满了看不见的鲜血,曾经是所有人的噩梦。
只是轻轻扣动扳机,或者敲下键盘,就要了无数人的性命。
如今干干净净的,让季眠心里微微发胀。
他看了会儿,连忙摸出戒指,事不宜迟,就把属于傅沉俞的那一枚给他戴上去。
尺寸刚刚好,不会太松也不会太紧,季眠戴上去的时候,心脏砰砰跳。
他不敢给傅沉俞戴太久了,晚上只是来试试看尺寸的。
季眠买的时候,按照自己记忆来的,怕自己买错尺寸。
没想到,戴在傅沉俞手上这么合适。
季眠忍不住拍了几张照片放在手机里。
然后又把戒指放到原来的地方藏起来,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睡觉。
半晌,他彻底睡熟了。
房间里很长时间没有过动静,然后在夜色里,傅沉俞睁开了双眼。
他眼里一片清明,一点儿睡意也没有,显然是装睡的!
傅沉俞先用手掐了一下季眠的脸蛋,他脸上肉多,掐起来手感非常好。
接着找到了这只蠢兔子藏宝贝的地方,把他埋得好好地宝贝给挖出来——傅沉俞心中腹诽,要不然怎么说季眠是一只蠢兔子呢。
人家兔子都知道狡兔三窟,他倒好,从小到大都没变过,东西就爱往柜子里藏。
黑色的丝绒盒子被傅沉俞再次打开。
两枚戒指平静地放着,傅沉俞的心却不平静。
他盯着戒指看了很久,然后从柜子里拿出另一对早就买好的戒指。
脑海中,冒出了一个很无厘头的笑话。
傅沉俞以前在网上看到过一对情侣,互相都准备偷偷求婚,结果日子都挑在了一天。
场面一度非常滑稽,两人同一瞬间跪了下来,感觉在互相磕头,直接对拜了。
傅沉俞骨子里还是有点儿要面子的。
因此决不允许人生中如此重大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