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日和卓七不同。
卓七喜欢的只是古时候的名家大作。而那些书册竹简碑文,都是些文人墨客所想所撰写的文章。
不像是凌日书房里的藏书,多和江湖以及武功有关。
两人爱收藏的东西就不一样。
卓七那里很少有武功秘籍。
可是凌日这里的书则是凌霄正需要的书。书房密室里都是这类书……以及成箱成箱的金银财物。
PS:宋初一两金兑十两银子。一两银子兑一贯钱,而一贯钱不等于一千文,而是七百七十文钱。相对来说两银子相当于后世的元。
一文钱能买一个烧饼,文钱可以买一小袋面粉。而京城天然居天字号房房价是天五两(相当于古代总统套房约块一天),地字号一天三两(相当于宾馆大酒店水平约元一天),人字号天一两半银子(只是人多杂乱的旅社水平一天也元呢)。
哪怕挨打挨K,都阻止不了我爱学习的动力!“我是凌霄,我爱学习,我为自己代言!”
面对凌霄的胡搅蛮缠。
凌日也是无语了,生怕凌霄因为年纪小,不知道密室里小木盒里东西的重要性,再顽皮的给他烧了。那可就坏事了!
最后无奈只能他亲自把书抱出来拿给凌霄看。
毕竟那是真太子的襁褓包衣。证明当年狸猫事件真相的重要证据。
要是凌霄顽皮不知轻重的将其毁了。那么以后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七鹰连翻案指证的机会都没有。证据都没了,再说的话谁信?
不过凌日的书里,也都没有什么有名气的武功功法。都是些只够开拓一下眼界的大路货色。
凌霄也不是去为了练这些武功,而真的是为了学习,他主要是想学习古文字。
毕竟很多神功秘籍都传承已久。书写的形势往往都是古文。
学会了古代文字以及梵文藏文等,以后真的得到了什么神功绝学,外族武学。也不至于得到了之后还两眼一幕黑,正所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