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胜仗之后,叫做士气的东西,就连那些都头都在看着凌翎七和刘猛,凌翎七这样一个从天而降的高手,等于是救了他们这几百人的命。
所有人都心明明白,要是没有凌翎七在,估计他们已经变成蒙古骑兵刀下之鬼了,凌翎七在战场上的表现,那真是有如魔神降世一般,几乎在他们心头竖立起了一种不败的精神丰碑,的确像凌翎七这样赤手空拳正面对抗蒙古骑兵的,他们听都没有听说过,即使是岳家军的祖先,岳飞也做不到。
而刘猛同样表现出色,毕竟凌翎七虽然厉害,却跟他们不熟悉,无法组织他们杀敌,而刘猛做到了,从一个普通的乡勇,刘猛这一战,就奠定了他的领导地位。
宋人不傻,比哪个朝代的人都聪明,若是想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活命,有一个合格的领导者是十分有必要的,那几个乡勇都头都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领不了军,都下一百余人,已是极限,若是再多,怕是就要手忙脚乱了。
刘猛现在看着那些人都在盯着自己,却也明白,自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成为了领导者,心里多少也有些发毛,当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凌翎七的功劳,他只不过是沾了光而已,好在凌翎七不是都头,他是要去投岳家军的,而且像凌翎七这样的大高手,他也知道肯定是留不住的。
但是走到这个份上,刘猛已经不能退了,只能一咬牙,接下了这个位子,虽然无人任命,可是刘猛却也成了所有乡勇的都头,兼着这支六百余人的乡勇的都指挥使。
当这六百乡勇再一次踏上前向县城的路时,气势竟然比之前七八百人还要足,一个个扛着枪或挎着刀,昂首挺胸,精神劲气十足。
当赶到县城的时候,周围的乡村已经派了不少乡勇赶来助阵,不过万余人的小县城,此时竟聚了乡勇五千余,刘猛带的这一支是最为出众的,虽然都是同样的普通装束,手里拿的也是修整的兵器,可是往空场上一站,鹤立鸡群,再加上了一身的鲜血,腰带挂着血淋淋的人头,逼得他们周围三丈之内,不敢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