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魏驰只看得见他的侧脸,却觉得他的表情十分古怪,许魏驰形容不上来,只是觉得,他好像......快哭出来了。
他身侧是一个一看就是纨绔子弟的富家子,头发似乎是打了蜡,梳得一丝不苟,身上套了一件Versace的黑色短皮夹克,他比身边那个瘦弱的男生高一些,壮一些,把这件衣服撑得刚刚好。
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似笑非笑地看着台上的人,确切来说,是看着老猴儿。
他们俩身后还有一大群人,衣着怪异,举止粗鲁,饶是习惯了老猴儿他们大大咧咧,散散漫漫的样子,从小接受的良好的教养还是让许魏驰不自觉的皱起了眉头。
老猴儿率先从那个简陋的舞台上下来,好像没有看到那两个人似的,走到许魏驰和许魏霖旁边,和许魏霖撞了拳头,笑着朝许魏霖伸出手:“我是侯煜,你就和许魏儿刘一言一样,叫我老猴儿吧!”
许魏霖从没接触过这么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摇滚青年,愣在原地,有些反应不过来,许魏驰和老猴儿搭着肩,笑成了一团。
老雷他们几个还在台上收拾东西,并未看向这边。
皮衣男上前两步,来到老猴儿面前:“阿煜,好久不见了。”语气竟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
老猴儿仿佛没有听到一样,继续旁若无人地和许魏驰、许魏霖说话。
许魏驰觉得有些尴尬,不自觉地瞟了一眼皮衣男,发现他正无奈地看着老猴儿,眼神里竟然......有一丝温柔。
“阿煜……”他又叫了一声,声音很低,却有些急切,像是在渴求一些什么。
终于,老猴儿抬了抬眼睛,却不看他,眼神落到了他身旁那个瘦弱的男生身上,过了好一会儿,才仿佛是耗尽了心力似的:“这里没有阿煜。”
皮衣男一怔,伸出手正要抓他的手臂,他却刚好转过身,往前迈了两步,和他们拉开距离。
老猴儿看向许魏驰和许魏霖:“这么晚了,好孩子还不回家的话,是会挨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