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内部弟子便开始特意炒高价格,私下变卖。眼看着丹药的售价扶摇直上,变成了平日里的十多倍。
唯有栾天这里,他乾坤戒内还有好多丹药,有的是敖横所留,大部分是他在罗云镇扫货存下的。
他拿出一些分给辉辉,辉辉看着眼前堆积的各种丹药,乐的嘴都合不拢了,悉数收入储物袋内。
“亦···亦师弟,看不出你还是个有身价的主啊···”
“赶紧都拿出赖,千万别停虾赖~~~~”
栾天白了他一眼。
“你再唱我不拿了啊!”
“好,好,我不唱了,不唱了,再给我拿点儿,再拿点儿。”
一边说,他的目光死死盯着栾天的手。栾天又拿出一些,分给他,辉辉乐颠颠的一把接了过去,又继续哼了起来。
五天的时间,过去了。决战之日,到了。
······
缘分,是一片晶莹的雪。不期而至,不期而去。
缘来,无踪,缘去,亦无踪。
缘来,化形,缘去,化泪。
名花就是这样一个不信缘分的人,他坚信缘分需要握在自己手中,应该由自己牢牢掌握。
确实,他现在已经掌握的很好。他修炼天赋极佳,不仅精通狐族天赋神通,更是练成了一门叫做“噬魂术”的法术。
噬魂,噬魂,能将人的魂魄吞噬,他融入了你的魂,当然也就融入了你的心。所以,他能俘获任何人的心,只要他愿意。
中了“噬魂术”后,被噬魂之人的精血和修为,会源源不断输送给名花。所以,随着被噬魂之人越来越多,他的修为也越来越高,甚至连进阶速度,也越来越快,快到不可思议,快到令人恐惧。
这噬魂术一旦中招,无法解除,除非,她死,或者,他死。
绝佳的天赋,俊朗的外形,让他轻而易举的,就俘获了百兽门上下所有少女的心,大多时候,他甚至压根不必使用噬魂术。
这次去无双宗,说不得又要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