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
“胡掌柜你写的故事一点都不精彩,杀人都不制造点悬念,也不多点技巧啥的!”
要回答这个,其实还真有点为难我,坦白的说,我只是个点子,取人性命是直接目的,并不需要把工作弄得像希区柯克拍出来的悬疑电影一样,弄得人心惶惶。同样,我相信做的越多,错的也越多,欲盖弥彰有的时候真的会适得其反。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反倒不容易被抓住尾巴!
有人说,
“胡掌柜你写的故事一点都不精彩,出手杀人除了锤子就是刀,连枪都没有。整个就一小成本电影,没有看大片的快感!”
要回答这个,更加是为难我了。毕竟,二十一世纪,枪的价格比刀要贵太多了。但为了回报大家,我还是讲一个和枪有关的故事吧!
2010年7月,盛夏流火,一个秃头大胖子找到了我,是开着一辆大切诺基来了,一看就是有钱人。当然,我也相信,只有切诺基这种宽大的车门,才能容许这个胖子自由出入,如果是开辆丰田花冠,保不准这死胖子每次进出车门,都要一点点把自己的肉挤进去,再挤出来。相应的,这样一个有钱的胖子要我做事的价码相应也很高,事情自然也相对的难办一点——
这胖子姓寇,是黑龙江省B市人;他要我做掉的人,姓王,也是B市人。价码是六十万……
六十万,绝对的高价,在这个从这个数字上我看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所以,在送走寇胖子之后,我便动身去了B市,找了孙大炮,而且是直接去找他面谈的。孙大炮则在听说了这两个名字之后,一个劲儿的咂舌头,好半天才和我说:
“胡老弟,这事儿,扎手啊!”
我听出了其中的意思,但回答给他的是一个比较自信的微笑。孙大炮看我笑,好像也没加上多少自信,而是一声长叹之后,给我讲起了寇胖子和那姓王的人在B市都是哪一号的人物。
寇胖子的本名在当地几乎没有多少人知道了,但当地人都知道他有个外号,叫寇阎王。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