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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玛丽苏一把(2 / 5)

了~)

这时候,她拿着即送快递上门来的衣物,刚刚采购,坐在电脑前,等待杨毅从韦恩酒店下边的中餐厅带些饮食上来(虽然侍者也说可以送到,杨毅却坚持要自己做,要知道,他,也是一位大厨呵,而且,是充满创造力与爱心的好男人,他相信,一定会为李清源送上一份爱心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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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上段,其实是想告诉大家:我引用资料,不是简单的引用。我完全可以把资料再作组合再呈现给大家,这样看来,大家看到的就是我的作品了。但我没有这样干,为什么呢?因为,这就是:我的章节。而我认为,比起我的重新组合,不如尊重原作者的文字内容。我相信他比我更懂:哪一天我这些全都去遍了,都了解情况了,才能真的懂得;在没有所有涉及的情况下,我需要,真实的资料。这是我保留网络资料的原文转载的目的。因未产生商业利益,因此,不予通知—假使原作者看到,可来问候我。假使之后,产生了商业利益,可以就此内容,进行利益的分红。此话有效。——顺提,假如我的文,引用其他人的话,是产生商业利益行为的话,因此,也给予分红。包括读者的感想等等。只要您提供您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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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段,是李清源在发了篇《现代总裁古代妻之佛魔之争》的文章300卷第八章“心想事成4”当中的一个片落,写完了,觉得总算有个交待:现在明白,为什么郭敬明会有官司了,因为一个作者引用原文,是应该付工资给原作者的(作家,其实也相当于公司老板,你引用了他人的话语或者他人的话出现在你的文中,相当于是你的职员给你做了一部分工作,你怎能不发工资给他呢?不发工资给员工的老板,那么,最终,这家公司会开成怎样?哪怕,一开始,能够盈利甚至暴利,但是最终,声名不雅而渐失人心,公司也开不下去,人品也坏掉了。哦,我不是说郭敬明。我可是在分析一个开公司的老板要是不付工资给员工的话这种情况是禁止的。法律要制裁的。)李清源默默想着,又添上了新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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