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买头花头绳,胭脂水粉。”姜松连忙解释着。
他到现在还记得,路过胭脂水粉的摊子时,好多小姑娘都围着买呢,可他家两姑娘,一点买的意思都没有。
“小兰和小荷长得好看,要那些做什么,她们两,不爱这些东西。”方翠英嘴角抽了抽,大女儿喜欢上山打猎,小女儿喜欢……绣花和搓药丸,嗯,还喜欢葫芦瓶子。
“松哥,你觉得成风怎么样?”方翠英询问着,想着今天张成风特意送来的一只野兔子,不由地询问着。
“好。”
姜松一提起张成风,就忍不住夸赞,自从听了姜荷养蜂之后,他去看过,还真别说,这小子做什么都认真,十几桶的蜜蜂,愣是养活了。
方翠英听着姜松一直夸赞,问:“松哥,那你真打算让小兰嫁给成风?”
姜松顿了一下,反问道:“翠英,你不喜欢?”
“不是不喜欢,只是……”方翠英叹了一口气说:“张成风就一个爷爷。”
“那不好吗?没有公婆压着,就他们小两口过日子,好好孝顺张叔就成。”姜松面色古怪地看向方翠英,问:“翠英,往后我们两家离得近,小兰有什么事,也能搭把手,再说了,成风这孩子,我看着长大的,在我出事的时候,人家又是送炭,又是送银钱的,这一份心性,就很好了。”
“松哥,我没说成风不好。”方翠英一听,就知道他误会了,她笑着解释道:“我是想,要不要先让她们订个亲。”
“你怎么突然想起这事了?”姜松有些奇怪。
方翠英见他一脸迷糊,就将姜花嫂子那里听来的消息说了,道:“如今,已经有好几家人隐晦地打听小兰的婚事了,我琢磨着你不是喜欢成风吗?我也喜欢这孩子,就装作不知道。”
“过年后,小兰就十三岁了,现在订亲,再有两年,也能出嫁了。”方翠英舍不得,女儿出生的时候,小小的,转眼间,也要嫁人了。
“那你问问小兰愿意不。”姜松道:“我喜欢成风没用,要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