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话没有说完,便给江风打断了:“你因为我会需要一只蚂蚁的感激吗?”
言罢,江风忽然看向了青衣人的手套,开口说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如果你用这双手去对付李寻欢,他根本没有等到梅二的机会!”
青衣人也在望着自己的一双手,居然也叹了口气道:“别人都说挨了青魔手的人生不如死,只想越快死越好,但是,现在我却觉得它远没有想象之中那么厉害。
至于李寻欢,我要找的东西不在他身上,所以,我自然不会浪费气力在他的身上。”
江风此时随手将一个身上的布袋抖开,露出了一件金丝织成的宝甲。
“江湖上人人都说欲除梅花盗,先得金丝甲,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编出这么一个可笑的笑话。最可悲的,是很多人居然还信了!”
“既然这金丝甲对你来说不重要,那么,你拿它和我做个交易,岂不是很好?”
眼见江风不语,青衣人举起自己的双手,开口说道:“你总该知道,这‘青魔手’乃是伊哭采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了七年才制成的,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
说到这里,青衣人继续道:“那么,我若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江风忽然笑了,同样带着面具,但恍惚之间,那青衣人居然看到了江风的笑容一般。那是一种讥讽,嘲笑与不屑。
一把将武林之中人人欲得的金丝甲扔到那青衣人面前,江风冷冷的说道:“只要你能穿着这金丝甲活着离开这里,它就是你的了!”
“这个游戏听起来不错,况且能够得到这武林之中人人欲得的金丝甲,那就更有意思了!”
青衣人虽然说的动心,但实际上,他的整个身子却是纹丝不动。就连眼神,也甚少飘过那金丝甲。
“你怕了?”
青衣人又笑了笑,随即道:“我并不是怕,只不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赌博,也不喜欢冒险。”
江风淡淡的道:“这是种好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