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场上,俩人之间的距离,只是相对而论。
一般情况下,防守和进攻,我喜欢保持的距离,都是在一个半手臂左右。别人的或许会近一些,但不会少于一个手臂。
臂展在一般情况下,会比身高略长一点,也就在3-5厘米左右。也就是说,人越高,臂展就越长。
那天三个大个子,身高绝对比沫沫还要高出半个头,所以臂展也很长,长出普通人大半只手掌的距离,这也是我措手不及的主要原因。
以我的经验,攻防之间的较量,主要是两人之间距离的控制。把距离控制在自己适合的范围内,主要是让对方不适应,这样,进可攻,退可守。
我的习惯,一般是比普通人远一点,依靠自己的速度,发起突然袭击。这正好是几个长人伸手可及的位置。
如果按我原来的理念,把球控制在他们的半个手臂距离之外,对我而言,又太远了。所以,我决定贴住对方。
竞技双方,并非死物,要保持自己习惯的距离,无非就是增加跑动,而我,恰恰能跑。
失去对球的控制,我并没有急于把球抢回来。在同高手较量的时候,如非对方注意力不集中,或者如我这般,被臂展的意外偷袭到,多数的断抢只是虚张声势。
如果非要把球截回来,可能需要花费几倍以上的气力,爆发出比平时快一倍的速度,才有希望做到。可比赛才刚刚开始,我并不需要这么做。
我没有办法靠近控球的高个子,因为他的臂展比普通人大很多,如果我想绕过去,起码要比平时多跨出去两步才有希望,同样,他往反方向跨一步,我又需要多跑两至三步的距离,所以,我只能跟在他身后。
这种街头篮球的行为,为什么要叫斗牛?
就像名字一样,往往都是单对单,凭个人实力硬拼。如果两个人与对方在同一个档次,剩下一个人比对方差很多,那么这个人,一定是被重点突破的对象。
巴豆和沫沫,被对方另外俩人扯到外围。很明显,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