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把球传出去,我没有更好的选择。
如果我把球带过去,两个人的位置重叠不说,对方的臂展又比我长,我没有转身的机会。想到这里,我第一时间把球传了出去,同时张开双手,用背部椅住对方。
“胖子,看你的了!”无论怎么说,他的机会要比我的好。
尽管心里有犹豫,但我还是选择第一时间相信队友。
我犹豫,是因为胖子的投篮方式。初中的时候,我们几个还没发育完全。
初三开始,巴豆和沫沫两人已经开始使用标准姿势,单手瞄准,另一只手辅助瞄准。
我和安迪还差一点,是使用双手推球,这样投篮力量足够,但有个非常致命的缺陷,就是弧度不够。我和安迪需要靠更多的起跳来减小球与篮筐之间的角度差,这样,即使本来球飞行弧度不够的情况下,依然可以空心入网。
胖子是奇葩,他身高不够,又不愿意跳,关键还是他比较懒。我甚至怀疑,以他的臂力,那时候早该可以用标准姿势投篮了,但他没有。
他使用一种我们曾笑称“投马桶”的姿势,就是双手托球,向上抛起的投篮方式。这在正规比赛里是属于犯规的,但我们那时候还不算犯规。
这种投球方式我们不太习惯,胖子却信手拈来。
它的优点缺点同样很明显。优点在与投篮时省力,稳定性还高。可以说,只要能打板在篮板上那个小方块里,球肯定能进。缺点在与,出手时,球位太低,容易被封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投篮角度的问题。因为这种球投出去,基本都是靠打板,它的飞行抛物线,纯粹是靠地球引力作用在球身上。当然后来我也想明白了,这同样是一种手感。
所以,我们那时候嘲笑胖子不是没有道理。他的投篮方式,就好比狗撒尿时,必须要找到电线杆一样;他投篮,必须要在能看见篮板上小方块的地方,小方块看到的越大,他的命中就越高,相反则越低。
底线那里,根本就看不见小方块,只有篮筐,所以我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