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意了,光天白日的你以为是相亲啊,随便让你看怎么着。“还吃不吃,不吃可走啦?”
“哈哈,吃,必须得吃啊!”他挑挑眉,好像话里有话,也未再多说,低头去吃面条。面条都糊在一起了,他吃起来有些麻烦,但吃得相当带劲儿。
有那么好吃呢???
经过了早上的一场闹剧,彼此好像都没那么拘束了,我渐渐地就拿他当成了自己的普通朋友,而非高高在上的领导。就像对待启森,秦雯那般跟他说说笑笑。
我在前面带路,那里该坐公交,哪里该坐地铁,他就笑着在后面跟着;我向他讲述着这个小吃的由来,那个建筑物的建筑史,他就笑着听着,碰到感兴趣的就接过话茬,我就给他多讲讲。
一天逛下来,两个人都有些疲惫,但都很开心。落日余晖,黄晕笼罩着屋顶上的积雪,屋檐上两只雀儿叽叽喳喳欢快地叫着,家家户户门口贴上了春联,给老城染上了一些临近春节喜庆的气氛。
他说要送我先回去,“送我回去,你还能找找路吗/”我笑着打趣他,“我是东道主,我说了算。”于是,我坚持把他送回了酒店。
“进来暖和一会吧,也不差这两分钟,歇会儿再回去。”
我笑着跟他进去,还是早上他坐的那个座位,他主动给我点了杯奶茶,自己仍旧要了杯拿铁。
“余歌,谢谢你!”
看着他说的庄重,我楞了一下,一天下来,本来忘却的疏远又从背后袭来。“不用客气。”
他听出了我语气中的生硬,连忙解释道,“你别想多了,我没别的意思,是由衷的感谢。有多久没像今天这样抛下一切事物,一心一意的在一个地方看风景吃美食,好像还是上大学地时候吧,一晃已经过去十来年了。”他回忆着。
是真的吗?十年多都没能享受一天的安逸,像今天这般吃吃小吃,压压马路,如此简单的事情,他竟然相隔了十年多。看着他闭着双眼,享受着夕照的抚慰。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长得这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