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络绎不绝。
“好剑!”林逍赞叹道,却复又将长剑还给邋遢胖汉。
胖汉面色一变。
林逍问道:“你想亲手报仇吗?”
“想!”邋遢胖汉的面孔都扭曲起来,大叫道:“恨不得生食其肉,痛饮其血!”
“既然如此,就跟在后面吧。”
邋遢胖汉先是一愣,他望着林逍渐行渐远的背影,猛地站起身,追了上去。
小泥屋与东面大宅分处两方,相距却并不是太遥远,林逍不紧不慢地走着,不一会儿便已走过大半的路,老伯与宝儿分立左右,身后则是邋遢胖汉以及一些胆大的百姓。
晚风吹拂,林逍耸动鼻子,嗅到一股浓郁的酒香,只见前边一家酒摊前,一名白发老者正端着瓷碗,笑吟吟地看着自己,高声道:“愿以绵薄酒水相赠,预祝此行顺畅无阻!”
小隐镇自被山贼侵占以来,受尽剥削压迫,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只得逆来顺受,但其中并不缺乏心存反抗之人,如宝儿一家、如现在的邋遢胖汉、酒铺老人,只要有一个带头者,这些人就会像雨后的新笋般,争相涌现。
“爹爹生前可爱喝这里的酒了。”宝儿忽然小声嘀咕道。
林逍摸了摸她的脑袋,接过瓷碗,道了声谢,将其中酒水,一饮而尽!
这是林逍第二次喝酒。
与第一次的感受截然不同,浑厚中带着诱人香气的酒水由腔入腹,紧接着便感到阵阵热意升腾起来,仿佛全身的气力凭空涨了三分。
“如此美酒,当再饮三大白!”
白发老者依言给他三大碗,林逍“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喝得满脸通红,喝得斗志高昂,喝得淋漓畅快!
日落西山,晚霞散尽,灰色的天幕笼罩而来。
夜色中,东面大宅不复笙歌,连灯都未点,显得幽寂而深沉,空气中飘飘荡荡着的血腥气味,更是增添不少阴冷与压抑。
整座大宅,如同盘踞在地面上的洪荒猛兽,正张开血盆大口,直待猎物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