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些!”杜惊雷催促开车的司机。
他想马上就回到深蓝之城的家里,见到自己的儿子杜阳。
小家伙是捡来的。
那是在十八年前的一天,杜惊雷率领的一支小队,伏击了另一伙强盗的车队。战斗大获全胜,缴获了满满一大车的金银财宝。但是真正让杜惊雷惊喜的,却是在最后一辆车内,发现了一个婴孩。
这个婴孩不同于其他人,一双黑溜溜的眸子出奇的亮,见到一身煞气手提淌血战刀的杜惊雷居然不哭,瞪起眼睛和杜惊雷对视起来,小小的腮帮也鼓起来,撅着小嘴,举着粉嫩的小拳头,那表情分明就在说:“再看我,再看我就要扁你了哟……”
杜惊雷眼睛一亮:“好小子,不孬!”
当时他就从心里喜欢上了这个孩子,毫不犹豫便抱回兵团,认作儿子。
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个叫杜阳的孩子也一天天长大。正如杜惊雷的预料,这个孩子稍微大点之后,就已经开始带给兵团长一个又一个的惊讶。
他体质极好,三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到处跑,说话也越来越流利。他的记忆力也比普通人要优秀得多,许多书籍上的知识看上几遍就能倒背如流。
更让杜惊雷惊讶的是,这孩子似乎天生就会摆弄各种轻重武器。各种枪械都能无师自通,到了七八岁的时候,射击就能达到百步穿杨的程度。
这不是天才,还能是啥?杜惊雷内心欣喜不已。有这样一个天才的儿子,兵团的振兴指日可待了。
杜惊雷高兴得有点早。
又过了几年,杜阳到了十几岁,进入青春期。
按理说,人进入了青春期,总会对恋爱开始感兴趣,会对身体什么的有特别的注意。
但是,杜惊雷兵团长捡来的这小子,表现很异常。
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目光”看过其他任何人,无论对方身材有多标致多惹火。
这让杜惊雷十分不安。
而且,儿子对别人用“那种目光”看自己特别反感。不,不仅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