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耳梢,额前的头发却长得几乎盖住小半张脸。他黑色的眼睛并不大,不狭长,不是双眼皮,却像两朵颜色浓烈的黑色花朵,迷人、妖娆、致命。
虽然那天是与男孩的第一次见面,我却固执地认为他一定具有跟我一样的“偏执”,因为黑色的棉T恤、黑色的宽松仔裤、黑色的帆布鞋,那是他经久不变的,融入记忆、深入骨血的装束。
为了谋生与追求,我对于俗世中的总编职位兢兢业业。工作不算太忙,但是出差很频繁,且时日过于冗长。签约在我手下的作家为数不多,皆知名,饶是如此,我还是会经常感到疲惫。呵,那些作家所谓的“知名”不仅仅是说作品有多畅销,更在于出书周期是出名的漫长。因此,我平时可以很悠闲,但是忙的时候却能够要了我的命。
这个世界很脏,这个世界的作家良莠不齐,没有多少清洁工,更多的是污水沟。
而那个男孩,是众多污水沟中最污黑的一个。他的身上笼罩着浓重的黑色,他的作品拥有黑色音乐的杀人旋律,他的眼睛黑得发亮。那种黑,近乎可以刷白黑暗的世界。
也是因此,那个男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同时我也相信,我也引起了他的注意。我甚至有种感觉,我与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见过面。
或许是有前世的缱绻缠绵,才能换来今生的相互吸引。
“:)”过了十多秒,对方有了回应。QQ消息提示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大屋中显得仓促且刺耳,令人心惊。
我凝视着落地窗外的黑色夜幕,出神三秒,而后快速走回电脑前敲击字符,为了交谈能够继续。
“睡了吗?”我问。
“我是夜猫子。”对方很快敲回,“现在才凌晨一点。”
“新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正在进行中。”
“我想你一定是个喜欢简易的人。”
“我猜你是个博爱的人。”
“怎么说?”
“现在是我的工作时间,却是你的睡眠时间。你不去陪伴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