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
所以,叶白不想距离那个地方过于遥远,就像软弱的蛾子,明明渴望那近在咫尺的光芒,却没有扑入火光的觉悟。
“守墓人,我究竟是在为谁守墓呢?”叶白自语道。
那时候,叶白极端讨厌人类,无法融入当中,恰好守墓人去世,于是便靠着免疫瘴气体质当上了守墓人一职,在远离人群的郊外安静地生活。
现在想来,这个瘴气免疫体质应该是穿越时所附带的金手指吧。
但,这种金手指简直如同鸡肋,吃之无味,弃之可惜……
“金币……早够了哦,爱莎。”叶白舒展脸上的皱纹,拉开一旁的抽屉,装满了闪亮亮的金币,目测至少300枚以上。
守墓人是一个肥差,先不说每个月的工钱,一旦遇上葬礼或拜祭时,死者亲属总会送上不少的礼金,而这年头死人还会少吗?
即使什么都不做,也会有很多人排着队给他送钱,赚来的钱一部分钱用来委托冒险者寻找尔莎的下落,虽然冒险者对寻找一个鬼子这事疑惑重重,但看在佣金的份上并未过多询问,职业素质还是值得信赖的。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让冒险者四处寻找,结果失望,得不到有价值的情报,叶白也开始放弃了。
清闲时,叶白便会到城里散心,顺便采购大量的生活用品,不时会发现一两个熟悉的无名神像出现在眼前,每次都忍不住花钱买下。
不知不觉已经凑够了18颗,真不知道一共有多少颗。
“哎呀,我这张乌鸦嘴。”想起了少女的事情,难免不会牵动其他记忆,叶白才刚展平的皱纹再次皱在一起,忽然想起当年有过初恋都不会有好结果的想法,同时最多也就当一个空巢老人云云,想不到竟然都一一应验,实在太讽刺了。
叶白轻轻点了一下手腕上的银色手链,苦涩道:“对不起,我没能保护好你的主人。”
“哎哟……”把碟子上的琥珀色珠子收好,挂在腰上另一个口袋,不利索的双腿慢腾腾站起来,叶白苦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