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警探你觉得这是蝙蝠侠干的,就是因为这枚飞镖?”罗伊忽然开口问。
“不。”福布斯得意洋洋地说着,手指向了巷子正对面路灯顶上的摄像头,“我们有录像。”
片刻后,福布斯警探已经在警车后备箱上架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播放出了这个摄像头的录像。
像素不高,画面十分模糊。但是的确可以看出,画面中死者不知从哪儿慌张地跑进了这条巷子,被路灯投影拉得老长的轮廓不紧不慢地追踪而来。当那个一身黑披风、戴着蝙蝠形状黑面具的人出现在镜头中后,他连甩三枚蝙蝠飞镖飞向了被害人。被害人连中两镖,还坚持跑了两步,终于在第三镖命中时倒下了。
然后,画面中的这位蝙蝠侠来到被害人身侧,俯身似乎检查确认了他的死亡后才转身走出了这条巷子。
“怎么样?”福布斯警探得意道,“板上钉钉的事实。吉姆,这次无论如何你也没法再庇护蝙蝠侠了。”
“纯属扯淡。”罗伊毫不客气地嘲讽。
“你说什么?”福布斯警探明显火了。吉姆·戈登好歹比他官大,跟他不对路就算了,这个说起来还只是给警方打工的家伙竟然比戈登还不客气,怎么可能不怒?
“如果蝙蝠侠三发飞镖才能杀死一个人,我很怀疑关于他的都市传奇的真实性。”罗伊说。
“也许他今天只是状态不好,人人都有状态不好的时候。”福布斯警探替蝙蝠侠“辩解”。
戈登警长也道:“而且以往他也从来没有傻乎乎地走到摄像头里过。并且如果你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你就会知道正常走路离开不可能是他的风格。”
的确,如果是真正的蝙蝠侠,他十有八九会选择用绳索枪飞走。
“可能他昨晚喝高了?正好解释他为什么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杀了人……又或者他是故意的,他挑战我们!瞧,他连凶器都留下来了。”
“很遗憾又让你扫兴了但是这个不是蝙蝠侠的飞镖。”罗伊将尸体身上的一枚飞镖拿到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