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那拥有十枚利爪的角色就像长矛一般迅捷有力。
而他现在要猎杀它,不穿盔甲,不使用怒气,只带一件武器。
他回忆起了读书馆看到的成人礼“技巧”:
“任何一只成年草原狮都足以完成仪式,它们战斗起来都很凶猛,不过在这个季节,雌狮已经怀孕;是只允许携带一件武器,小牛头人,但你可以在野地中没人能发现的地方藏匿盔甲;萨满根据你脸上的鲜血判定仪式的完成与否,而早就死掉的狮子血味和新杀的没有什么不同。”
但凯恩·血蹄没有理会所谓的技巧,他不屑、也不会作弊。
他当时想也许当年有些牛头人曾经禁不住这些诱惑吧,但他绝对不会。
凯恩·血蹄会去寻找一只雄狮,当它正疯狂觅食的时候;他会只携带一件武器,而沾染他双颊的,将是他亲手杀死的野兽那在艳阳中蒸腾的鲜血。
现在,凯恩·血蹄潜伏在茂密的草下,手中的短刃每时每刻都愈加紧握。热浪袭来,他不禁颤抖,但他永远不会退缩。
他已经跟踪了狮群七天了,七天来,他仅靠野外能找到的少得可怜的食物生存,在暮色降临时生起将自己映成浅紫色的微弱营火,夜晚则睡在简陋的遮蔽处。
刚开始狮群好像在嘲弄他,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找到它们留下的痕迹,它们的排泄物、爪子踏过偶尔裸露的土地留下的痕迹、啃食过后的兽骨……但它们似乎总能躲过他,他连一片狮毛都见不到!
第八天傍晚,先祖之魂终于决定报答他的决心。其时黄昏即将降临,凯恩·血蹄正沮丧地想着自己又该找个宿处来结束这一无所获的一天——他突然发现几球拉在兽骨旁的狮粪,还很新鲜。
它们就在附近。
他跑了起来,草在皮靴下沙沙作响,暖意流遍全身。他轻车熟路地跟着痕迹,爬上一座小坡——看到了一群美丽的生物。
他迅速蹲下,躲在一颗巨石之后,探出头来张望。它们的皮毛仍然是棕黄色,在草地上看起来极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