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懒虫起床,懒虫起床。”“叮叮叮~~,懒虫起床,懒虫起床。”……
床上倒着一个黄色哈巴狗外形的闹钟响个不停,脖子、立起后腿处的弧缝的灰尘,是岁月的积累,狗眼位置有小灯泡,边叫还边闪烁着红光,这要是晚上还真有恐怖玩偶的范儿。
睡眼惺忪的荀释晨,瞧了瞧时间,挥手摁下了哈巴狗头上冒起的按钮,瞬间消停了,口中还嘟囔着:“才六点半叫什么叫。”
闭上眼,继续睡回笼……但半分钟后,荀释晨似诈尸般,从床上猛然弹起,小眼睛中再也没有睡意,反是一闪即过的惊讶,环视这狭窄的房间。
他睡的房间并不是正规的卧室,实际来说是老居明楼的阳台,宽度也就恰好能够安放一张单人床,除此之外就是垒得高高的塑胶凳,几块‘扔了又可惜放着又占位置’的木板,胡乱扔的饮料瓶,床下堆满的锁芯、闭门器……
熟悉而又陌生。
一切切的环境都在告诉他,昨天没有做梦,他真的是从2015年,回到了2007年,11岁刚从小学升初的时候。
变成了小屁孩。
别人从生都是三十四岁,已经渡过社会洗礼,历经命运多舛之后重生,然后怀揣着坚定的目标,但他重生之时才二十岁,正是“间歇性意气风发,持续性混吃等死”的时候。
重生前的荀释晨是一个网络作家,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网文写手,在他十七岁那年一脚踏入了网文圈,就以一本网文红遍了半个网文圈,但后来因为本身性格使然,或者是说太自负了,并没有给自己的处.女作一个完美的句号,导致人气大跌。
再加上他不够努力,这就造成了重生前他工资就好像过山车样,上下起伏非常大,每行每业就是如此,机会永远是留个有准备的人,
脑中似皮影戏般过着重生前的事情……荀释晨下床套好汗衫,白色除正面阿迪达斯标志,以及odidos的英文缩写,就没有其他花纹,冲这读都读不出来的英文,毫无疑问彰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