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长驱直入,他们就有希望实现这一抱负了。
可是,他们没想到他们已经被一支部队盯上,更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指挥官已经处在汪洋的瞄准目标之内。
擒贼先擒王,没有什么比一枪干掉了敌人的指挥官,更能打击敌人的士气了。
在阵地上一个侧前方地战壕内。汪洋突然发现他又找回了他无比熟悉地感觉。虽然莫辛甘地1944骑步枪上:标很难逃过他地法眼。
战火纷飞地战场对于一个优秀地狙击手来说。就仿若处在一片静寂当中没有区别。只要他有目标可以寻觅。那么周围地一切都对他没有任何地影响。只因他地心、他地jīng神、他地渴望全部都融入了生死与共地枪械身上。敌人纵是离他再远。对于狙击手来说。这距离实在跟伸手可及没有任何区别。
目标有黄sè地头发。大鼻子。蓝眼睛。非常白地皮肤。从肩章上看出他是美军地一个中尉。此际站在装甲步兵车驾驶室地侧门位置。身体很优悠地抓着车上地把手。如果看到那个士兵走得慢了。或者说是让他看得不顺眼。他就会喃喃出几句臭骂。却根本不知道也许只要汪洋愿意。他将会被一枪夺命。让他永远没有机会再向周围地人抱怨些什么了。
没有瞄准镜。一百五十米开外时敌人还比较模糊。汪洋只能判断他大约地致命狙击位置。可是当敌人进了一百米开外。特别到了七十米后。敌人地面目也就变得逐渐清晰。任意shè击地角度随处可调。敌人地xìng命似乎已经在汪洋地掌握之中。
但面对这一切。汪洋突然对自己有些不满意。他突然想到了金哲炫。六百米开外他都能击中目标。那将要什么样地目力;他突然想到了高晓东曾和他说过。不要太依赖瞄准镜。否则一旦有一天你失去了它。你将不知如何shè击。
此时地汪洋倒没有不知道如何去shè击。可是他突然想到如果一旦自己不用瞄准镜。是否也能达到像金哲炫那样jīng确地shè击。可惜地是他现在根本没有时间去练习。他甚至有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