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3)

?林灰没有想到,自己的攻击居然对这男人无效,不……也不是完全无效,至少他说了疼,可这有个DIO用啊。

男人大喝出声,臂膀一振,猛地就将林灰扔出窗外,只听窗玻璃哗啦一声砸得粉碎,林灰摔到旅馆之外的地面上,手和脸都有被玻璃碎片划破的伤口。好在贤者时间仍在发动,林灰并未因上一招的失利而惊慌失措,他就地一滚,卸掉摔落时的大部分力道,随后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

当然要跑,他之前没看出那男人是什么,所以才会作出反击,如果他一开始就辨认出来了,肯定也会立刻逃跑,绝不作半点纠缠。

因为那男人居然是喰种。

喰种和人类的区别并不仅限于吃人,它们更拥有远超人类的身体机能,并且刀枪不入,即使受到贯穿伤也能迅速再生,这种怪物根本不是赤手空拳可以击倒的对象。按理来说自己刚才的踢击暗藏渗透力道,可以直接打击、破坏对手的内脏,但那男人却只是说疼,可见喰种就连内脏强度也比人类更胜一筹,正面战斗没有胜利希望。

或许可以尝试对眼球发起攻击,不过……如果逃跑就能了事,也没有恋战的必要。

林灰全速奔跑着,奔跑的同时,他也在一遍遍细微地调整着自己的跑姿,很快就调整到了最符合人体学规律的奔跑动作。

后方,男人外貌的喰种正在大吼:“别想逃!”以令人畏惧的速度追了上来。

双方的距离正在拉近,喰种优越的身体机能再一次展现其优势,即使林灰的奔跑动作再符合科学规律,也不可能胜过基础体能远超自己的对手,这么做连拖延时间都相当勉强。

前文提到过,林灰过夜的旅馆在一个僻静的位置,这里人不多,如今更是深夜,恐怕只有在更远的闹街才还会有人,林灰此刻就在往那个方向逃跑。

喰种无法光明正大地生活,它们必须隐藏起自己的真实身份才能逃过搜查官的追捕,如果这个喰种到了闹街还敢动手杀人,必然会制造为数不少的目击者。因此,只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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